我买的二手房贷款已经到房主账上,房子早已经过户了,房主拒绝物业交接,我拿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自己去物业取了钥匙和相关附件,违法吗?第一次银行说我信用卡有逾期没有下款,后来换了家银行贷款下了,现在原房主要我赔偿他违约金,说因为我的原因导致房款拖延了时间,从第一次没下款开始算,每天总房款的千分之一,但是我们的合同上并没有写具体的时间,只是写了剩余款有贷款银行直接支付给卖家,这样我算违约吗?他说要不赔钱就去法院起诉我!还有我要入住装修,原房主不让还在电话里说:“要装修他就叫人来搞我,他有的是钱赔偿就让你不安生!”可惜我没有录音!有朋友推荐我去找江苏城市频道帮忙,父母亲很担心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麻烦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