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一名船员,在船上工作,在工作期间腿部受伤了,情急之下在海里跑了回来老板宋进了医院,拍了片子,结果出来了,医生说没事回家静养就可以了。没伤到骨头,而我家不是这里的,不过朋友在这有房子,考虑到方便问题就来到了朋友家,老板临走时给了一千块,我给老板干了三天活,工资讲的是回来一次算一次,月薪一万。可是一千块钱根本不够干啥的,我打点滴一天就要三百块,还的说在朋友家,没有住宿费啥的。之后找老板。电话也不接。我打了两天也不接,后来给他发信息,我告诉他如果在这样我就报警了,接着他就回了个信息,他问我还想怎么样,医院也去了,并也看了,钱也给了。我的问题是现在资金不够用了,他是不是给与我相应的补偿,毕竟我是工伤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