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7月份进人深圳XX公司,8月份中旬就让我签了劳动合同,但合同没给我一份,主管说,不用给我。当时我要求购买社保,公司说9月份才给买。现9月份中旬,我提出辞职申请,公司说不批,要做满半年才可以提出离职申请,并且说违约要扣500块,但当时入职的时候,公司并没说这一规定,而且中秋节法定节日也只是补休一天,没有加班费。请问下有什么方法解决嘛?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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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进行电话录音,证明你是单位的员工和存在加班的事实。然后,向单位寄送辞职说明,等到期了,你就可以离开并要求支付你工资。单位不买社保、不给合同你违法,也无权克扣所谓辞职的违约500元。详情建议电话沟通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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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存在多种违法行为。
2,,具体可以打电话或带齐相关资料与律师咨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投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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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