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解答今年二月份,买了一套房,户主是我的名字,并且按照规定交纳了30%的首付款签定了买卖合同,之后按照开发商要求提交了商业贷款,但后让银行通知,由于我老公个人信用记录不良,有延期逾期没有及时还款的,但在买房之前开发商并没有提及到这些事,签合同时也没有提到这些事情,在说本人并不知道这些情况,现在银行不能给办理,开发商说让我们半个离婚证,之后银行又说,首付发票日期要改在离婚后,可是,开发商现在说发票只能开一次无法更改,让我们要么付全款,要么退房,但是退房要违约金,现在我很无奈,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