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在公司工作,到2013年5月因公司克扣拖欠工资离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由于无劳动合同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到仲裁请求事项1、确认劳动关系2、请求支付2012年克扣的工资3、请求支付2013年5月工资,4、请求支付4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仲裁支持了1、4项,其中2、3项驳回,理由是我无法举证工资没发。
我提交的证据有1、费用报销单几份,2加班条、请假条十几分3、工作费用借款单几份(以上都有法人签字)4、2011、2012年度个人考勤表复印件5、投标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公章、法人章)6、工作邮件及工作qq部分沟通记录截图7、办房贷时公司开具给银行的收入证明。这些在仲裁都经过了质证,无异议。单位没有提交证据。经济补偿是按照我提交的工资证明计算的。
仲裁裁决完后因为怕麻烦没上诉要求拖欠克扣的工资,但是公司上诉了,请求驳回仲裁认可的那两条,事实和理由是仲裁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到法院后我还是提交了上述证据,只是证据7因为到银行借不出原件我提交了复印件,单位依然没提交证据。但是一次庭审法官却限我7日内提交证据7的原件否则无效。并且没让单位提交反证,只是引导他对我的证据提异议,异议如下:
证据1报销单只能证明有业务关系,证据2应有单位保管,应就如何取得举证,证据3只能证明与单位资金往来,证据4复印件无效,证据5不是公司员工,所以才授权,证据6是个人私自申请的邮箱及QQ,公司不知情与公司无关,证据7复印件无效。法官还问我如何合法取得这些应由单位保管的证据?为什么不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什么时间跟单位提过要签劳动合同之类的问题,我都不知道如何回答,我想知道单位有没有举证责任吗?原来仲裁质证过的工资证明的复印近有无法律效力?单位找银行关系阻止我拿原件如果我提交不出原件,经济补偿金该怎么计算?现在休庭,二次庭审时我该如何反驳那些异议和法官的那些提问?为生活苦苦挣扎的底层人,没请律师,请好心律师帮忙,指教如何答辩 ~~好人一生平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