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1,我没有合同,工作证,工资单,保险交纳纪录等等,只有与单位人事部录音(我与公司谈工资及调休的电话录音),但是仲裁庭说这个力度不够,他们不承认也没办法。可其他同事都在职,他们不可能同意作证。请问,能充分说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录音能作为定案证据吗?
2,有一个和我一起申请仲裁的同事能为我作证吗?
3,我有本人签字的配送单据,不是公司印制的是通用的那种,也没有公司盖章,但是有公司相关人员的签字(配送单有送货人签字和收货人签字,送货人是我,收货人是公司所属超市的店长或者领班。我是公司采购)。这本送货单能足以证明我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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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来作为证据,最好再找两个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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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些证据应该足够证明劳动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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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