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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12年11月招进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今年7月中旬我口头提出辞职,给了单位半个月多找人的时间,一直没合适的,单位也不让财务其他人接。还处处刁难我,正常会计培训也不给假,私自去算旷工加倍罚钱。8月2号我递交了书面辞职信,老板不看,说给办公室再说,我给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还有我的直接经理都签了字。8月3日(8月4日是周日)我把日常工作事项流程还有交接单的电子版给了我的经理,发票经过经理和会计的同意交给了收银,只剩下日常开支的现金还有存折,这样不会影响他们日常工作。由于老板不指定交接的人选,我只能先放在保险柜,他一直不批准交接,钥匙我也不敢给别人,只能自己先拿着,告诉他们说有人交接随时叫我了。离开公司后就参加了会计培训,然后就一直在家,中间问过几次我们经理有没有找到人,可不可以交接,但他说一直没有合适的,后来又说这个岗位不招人了,也不说让我交接,最后一个月工资一直压着我的,说我最后旷工扣完了。9月24日我找了劳动监察大队,他们才说让我把工作交接给会计,但是工资无理由扣了一部分。请问我现在可以申请仲裁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不合理,我是先拿了再申请,还是直接申请?

劳动纠纷
2013-09-27 14: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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