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套房子,和房主签的是一年的合同,现在合同还有半年,房主把房子卖了,购买房子的人提出可以让我继续租赁该房,我也准备继续租赁,。这种情况下我还可以找原房主要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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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但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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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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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买卖不破租赁,你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即可,不涉及违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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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不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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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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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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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和原房东就此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因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您不可以向原房东主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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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