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我在一家连锁店工作了大半年辞职,但是老板不想让我走,我也没有跟她签合同,她说等她收到新人才让我走,现在人收到了,她又说要教会新人才让我走,我说一定要走,她说你一定要走那你就别想拿工资而且还要倒扣我的钱,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求回答!
-
你好,你公司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提出即时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若其不支付工资的,你有权到当地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科提出投诉。
1、由于你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另外一半工资。
2、由于公司拖欠工资,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维权是一项专业的工作,若你想快速高效争取到相关的赔偿、工资,建议你可来电咨询。本人主要成承办阳江地区的劳资纠纷、工伤赔偿案件。
-
你好,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首先不签合同,你可以柱状从第二个月以后这段时间工作的双倍工资,其次如果没有为你买社保,你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相关证据问题比较讲究,建议电话咨询。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