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块土地现在要被占用,起诉原因是这块(3亩)1988年的时候与村子里面一家互换的,当时我家自费开了一块地(四亩多)与对方互换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签字据,1988年——2013年,(四亩多)那块地在1996年休昆曲高速公路的时候获得资金赔偿金额为每亩2400元果树另外算并且所获得赔偿对方已经使用,现在对方想通过打官司要回这块地,(三亩)这块地我家已经连续25年耕种并且在了果树在里面,对方当事人已经故亡,现在是当事人的女胥,我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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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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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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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