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2010年5月登记结婚,2010年7月他来我家要求商业贷款买房(我和我父母都没有要求过买婚房,甚至我父母提出可以让出2楼给我们住,我家是私房,是他和他父母坚持要买,他父母家只有三十几个平方),他为了不让他父母出去借钱看人脸色就要求商业贷款,他父母也要求商贷,我父母怕我今后日子不好过,就给了他32.5万用于首付(总首付款喂55万),当时他说写借条,我妈跟他说只要他对我好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今后他们需要用钱的时候他要把钱拿出来的。现在他外面有第三者,对我长期冷暴力,连孩子生活费都不给,我想离婚,之前给他的32.5万能要回来吗?我妈有当初从我妈账户到他账户的银行转账凭证。这笔钱算是对我们的赠与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重金求类似成功经验的律师。我是上海的
-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房子属于您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2、可以认定这笔款项为夫妻共同债务,你父母可以起诉你们夫妻,要求偿还。银行转账可以作为证据之一。3、您可面议律师,具体咨询。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
现在这套房屋登记在谁名下?
这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若认定为借款则属于共同债务。
追问:登记在我和老公名下。我现在就是想问一下目前这种状况属于共同债务吗?
-
算共同债务
-
属于借款。你父母可以起诉你们夫妻,要求偿还。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有转账凭证的可以以借款的方式要回来。
追问:没有借条也属于借款吗?他一直以没有借条为由不认账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