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3月1日至7月22日在一家私企小公司上班,公司未给我购买社保及签订劳动合同,我在7月22日那天以公司未给我买社保的名义提出离职,老板也同意了,现以离职。于昨天8月10日才给我结完上两个月的所有工资。(公司发工资日期不固定的,说是说每个月的月初发,但都是押一个的,我3月分的工资是5月2日才发的)。综上所述,请问现在我能要求公司给予我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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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
追问:双倍工资是几个月的,还有补交社保从第个月补齐,共补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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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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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搜集证据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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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补办社保及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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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