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是公租房承租人,房子里面有我爷爷、父亲、姑姑、姑姑孩子的户口(姑姑和孩子各自有住处)我父亲5年前知青回沪后一直与爷爷一同居住,去年爷爷去世后,我父亲也一直在那里居住,但因姑姑的阻挠一直未变更承租人的名字,今年房子要拆了迁,姑姑和姑姑的孩子要求平分房屋拆迁款,请问他们这样合理么?
-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具体要结合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公告。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
有户口不等于是安置对象,要看他们家是否在被征收房屋内居住以及他们是否有住房
-
不合法。
他处有住所,一般不认定为同住人,无权享受拆迁补偿。
-
一般是合理的,请按照动迁政策来。
-
按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公告确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