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签的3年劳动合同,现在满2年了。公司以我不能接受的理由要我签本人自愿离职申请,我该怎么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是2011年7月8日签的3年劳动合同,现在已经满2年了。
要我签的是:辞职信 本人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于.年.月.日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注:我个人从没提过要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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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签字,正常工作,如单位单方终止合同,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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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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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能写这个离职信,写后您就没有经济补偿金了。公司让您写,您不写又能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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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签证,,与律师约谈一下。律师专业能更好的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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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己提出的离职就不要签字,否则对你不利。正常工作,单位如果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究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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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