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生有六个儿子一个女儿,现已经有三个儿子去世。婆婆的旧房屋拆迁,拆迁后补的房屋谁有继承权?小姑说她的户口跟婆婆在一起,她现在也跟婆婆住在一起,照顾婆婆,应该得房产,拆迁时手续也是她一手经办,具体情况我们其他人都不知道,只知道补的一套房还没交房。现在小姑说跟哥哥们都断绝关系,婆婆去世了也不告诉我们,房子卖了,跟我们都没关系,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还有,如果小姑写了遗嘱让婆婆签字了,婆婆只会写自己名字,不认得其它字,能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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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遗嘱的,依照依据继承,没有遗嘱的,其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先于婆婆去世的儿子,其子女有代为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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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其子女均有权继承,子女去世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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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婆婆写有遗嘱,按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各个继承人都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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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都有法定继承权;遗嘱可能无效,因你说的太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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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一个女儿都有法定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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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婆婆写有遗嘱,按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各个继承人都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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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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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案情较为复杂 涉及多个法律程序 如代位继承、遗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的继承权等等 建议携带资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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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需要见证的,伪造无效,所有法定继承人都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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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遗嘱的,依照依据继承,没有遗嘱的,其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先于婆婆去世的儿子,其子女有代为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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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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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