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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装修房子 合同范本是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示范合同(2001版) 第一天:主合同签掉了,合同中要求的附件(预算清单,材料品牌,附加费用等)还为准备好,因此没有签。 第二天:甲方发觉乙方提供的附件与原先商谈的大有出入,乙方拒绝写明材料品牌,还增加了更换材料需要增加附加的钱款等。甲方拒绝在附件上签字,乙方拒绝更改清单。甲方要求撤销合同,乙方认为主合同已经签定,如撤销合同则需要缴纳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 合同中写明”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问题:是否可以不缴纳违约金而撤销合同,有可能吗,应该怎样交涉?

房产纠纷
2005-06-24 14: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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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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