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我去某公司面试,面试成功,但是在公司要求我去该公司总部 宁波 学习,学习前 ,需要签署两份合同,一份2年的约定服务合同,和一份3年的劳动合同。
1、我不知道这两份合同的开始生效时间是否一样,如果 这两份合同同时开始生效,那么这两份合同的时间有冲突,总共时间是算三年还是算五年.
2、 如果服务合同生效时间是前两年,劳动合同生效时间是后三年,(如:服务合同 2013-6至2015-6 劳动合同是 2015-7至2018-7) 那么劳动合同的签署时间是在生效时间前三年 这合同是否合法, 当时面试官给我提到如果在这五年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公司对我的培训费用 但是服务合同是两年,他说的是五年内离职 都要支付这费用 这条是否合法。
3、我要今年6月才能拿到毕业证,他说在我毕业前只能按照实习期来算,那么 实习期工资、试用期工资和正式员工工资之间存在一个怎么的关系呢?而且 在我实习期 与我签订的这么两份合同是否合法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