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9月入职公司,2013年4月底公司以我泄漏公司领导秘密为由将我开除,但是当我要证据的时候他们却又拿不出来,逼我写辞职,我当时想反正也干不下去了,他们还威胁我说如果我一直想要个说法搞的满公司都知道的话我就别想在山东混了,我一个打工的没权没势,就辞职了,他们答应多给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公司每个月十号发工资,但是5月10号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公司财务,他说公司暂扣了我的工资不发。原因是我在离职之前担任过总公司董事长的秘书,而我却是山东分公司的员工,在担任秘书期间我曾经替董事长报销过一笔钱,当时这笔钱打到我的账户上了,可是这笔钱我当时急用就私自给用了,现在经济困难还不上,我又急需用到他们欠我的工资,请问通过劳动总裁我能要到这笔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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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可以劳动仲裁
追问:如果总公司那边以我欠董事长的钱为由拒不给我发工资我还能通过劳动仲裁拿到我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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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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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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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