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2年1月8日在某辅导机构开始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于2月24日上交辞职报告,27日正式离开。当时公司的说法是:一、我必须提前30天通知单位才可离职二、公司以我工作不满三个月为由要在第二月扣除我15个工作日的工资。但二月份工资至今未发,我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需要做哪些材料准备?另春节放假十天,那么二月份的薪水应该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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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监察大队)。 2.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收仲裁费)。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6、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补偿金,最长12个月;不按照规定解除合同的,支付双倍的解除合同的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需要证明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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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有两个途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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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追问:你好,非常感谢你的回答。能说的具体点么。我查过该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并没有详细资料和地址,那么可否有类似机构可以受理?仲裁的话我需要整理那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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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