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寒假时在**鞋店做了半个月的寒假工,最后结账时加上提成的总工资为1200多,清点完了店长说这个月不能发,要3月发工资的时候才能到卡上,然后3月我打电话去问店长,他说10号前到账。过了10号后,我又打电话去问,他说上面检查,少了很多东西,暂时不能给我答复,给了个电话去问他上级。之后我打了几次那个电话,开始说一个星期给答复,现在说财务出差了,他做不了主,另外一个寒假工同样也没拿到工资,去店里问,然后店长跟他说上面检查少了很多物品,说要扣1000多,我是2月做的,就算3月的清点也不关我们事,但是每次店长的说法都不一。请问我如何拿回我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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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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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索要
追问:这种案例仲裁所要成功率有多高?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哪个政府机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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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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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