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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广东省一家企业的员工,我们公司是在省工商局注册的,经营范围有保健食品销售等,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是在天河区。公司为我们几名员工租的宿舍在另一个区,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对当地的顾客进行维护和拓展新顾客,邀请顾客参加公司定期举行的产品展销会,并负责送货收款。5 月30日,我们参回了一场公司的产品展销会,我们负责的区域有几个顾客订单,要求我们当日或次日送货,因宿舍与公司较远交通不便,我们把产品带回来,5月31日,当地镇工商所的人来我们宿舍,说接到举报,我们无照经营,扣押了我们未及送给顾客的货和刚收回来未及存入公司的货款,并询问了我们的工资和销售情况等。我们把公司的营业执照给他们看了,他们说我们是在当地发生的经营行为,必须到当地的工商局登记注册。但我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是以拿固定工资为主的,有少量奖金。公司已经注册了,我们员工还要在当地注册吗,请问我们是否是无照经营?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

公司企业
2005-06-03 19:28: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我认为你们不是无证经营,该地工商所的扣押行为是违法的。建议你们以公司的名义提起申辩,必要时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
  • 如你所说属实,应该不属于违法,如果无法沟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 谢谢。现在当地工商所认为我们是跨区域了。如果我们是在天河区销售则可以,但到了另一个区则要在当地重新登记注册。请问是这样吗?谢谢。
  • 当地工商所认为我们无照经营的根据是:在我们宿舍有产品宣传资料,认为我们在当地宣传,拓展顾客,并且送货、收款,是一种经营行为。并且这种经营行为跨出了我们企业的登记地址天河区。请问他们这样认为有理吗,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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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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