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市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甲公司于2003年2月25日召开董事会,董事一致同意解散甲公司进行清算,并形成董事会决议。随后甲公司向我市对外经济合作局申请批准。我市对外经济合作局于2003年4月6日批复同意甲公司解散进行普通清算,但事后外方股东发现甲公司报送给我市对外经济合作局董事会决议与原件不符,增加了债权债务由乙公司负责处理等内容。经查是中方股东擅自添加的。 请问:1、甲公司外方股东或甲公司可否以董事会决议是伪造的为由向我市对外经济合作局申请撤销批准清算的批复? 2、如不行甲公司外方股东该怎办?

经济相关
2004-03-04 21:31: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