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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与他女朋友分手的时候,他女朋友向他要了5千元分手费,当时他没钱就给女朋友写了借条,现在时间到了他女朋友问他要钱 他女朋友的行为算不算诈骗或者勒索? 如果他女朋友起诉他,他有没有可能不给这笔钱?(当时只有他们两个在场)

其它综合
2005-01-16 00:52: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讨论很激烈呀,我也发表一下看法:
    你朋友提出分手后,女方索要的分手费应当属于精神抚慰性质,这一点在法院查明事实后(无胁迫等其他情况)应当可以认定,至于女方如果依据“借条”以债权债务纠纷起诉则不能得的支持。
  • 可以。
  • 诈骗构不上
    敲诈勒索要看怎么要法
    起诉很难得到支持
  • 在未强迫的情况下,他为什么要给?所以谈不上什么诈骗敲诈勒索.
    至于是否有可能不给,在法庭上如果对方承认是分手给的钱,有可能以无法律依据为由不支持,但换别的说法,可能就不一样了.
    个人认为,责任不要随便承担,既然当初决定担,现在能担还是担,当然,我不了解这两个人的情况,这也不是法律上的建议.
  • 要看借条是怎么写的!!
  • 一般情债法院不会支持.
  • 没有发生债权债务,约定也无法律依据。属无效民事行为。
  • 不符合债的成立要件,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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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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