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您好!
我是一家日资企业的职工,于2009年4月入职,当时签了三年的合同。第一任合同期满后,我又于2012年4月顺利签了第二任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至2015年4月底为止)。但,现在公司想搞我走,而我也没犯什么错误,也未违反公司规定。如果公司一定要让我走的话,涉及到的经济补偿金我最多能争取到几个月的工资?
以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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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公司如果违法解除合同的话,需要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所以补发的部分应当列入计算范围。按照你的描述,你可以获得至少8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
另外,建议你务必及时保存好公司违法开除你的证据,没有书面的解雇通知,你可以通过录音等方式及时固定下来。为了维护你最大化利益,建议你及时向律师咨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上述赔偿金,如有需要,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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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无合法理由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则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为你实际工作限每满一年算一个月的工资,并乘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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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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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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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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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