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年初来到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队长至今工作5年多了,上个月有底,晚上有个保安给我打了电话说有一家铺位再搬东西走(因亏本,是铺位老板自己的东西)我因感冒了,身体不舒服,没有去看。到第二天,老板知道那家店的东西搬走了,发很大火,也说了很过分的话,我一时火也顶了老板几句。老板叫我第二天不用上班了。这算不算是我严重失职或者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而不给予我辞退补偿?再者,后面我说按劳动法来处理,公司没有理会,后面经理说由于人手不够,安排我顶保安的岗,这是不是变相炒我?还有公司从来没有帮我买过社保,也没有签过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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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辞退还是降职?
追问:刚开始老板说是不想让我做了,后面经理说由于人手不够,顶一个保安的岗,因为那个人要回家过年。我没有同意,后面经理又说让我请一个月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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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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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