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别人合伙做生意,做了一年多,现在我们想分开,我撤股,所以的库存归对方,我补偿对方10万元现金。如果任何一方反悔补偿对方10万元现金。书面协议全部写好了,双方签字、还有一个朋友做公证人.现在对方又反悔了,说他当时冲动了,要重新考虑。请问这个协议具不具有法律保护?对方要是反悔要不要付我违约金10万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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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生效。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来电或来访面谈,以便做出准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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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的协议,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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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且不违法的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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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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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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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双方的意思一致 自愿 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即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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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协议基于双方自愿且内容不违法的,即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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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违约金过高的话对方可以要去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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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