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12年12月24日受的工伤;后来厂里带我去非正规医院看的;现在还在治疗中;请问这段时间工资怎么算?厂里给我的答复是按劳动合同上的1470元加加班费来结算这样合理吗?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还有规定的治疗时间吗?比如说半个月或一个月?
-
工伤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另,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
您好:法律没有规定治疗时间,停工留薪的费用按照你原来的工资待遇计算,想要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先做工伤鉴定。
-
首先你应去做个工伤认定,工伤是申请认定,此也是工伤赔偿的关键,至于单位这样处理是不合理的
-
按照原来工资待遇计算,没有规定的治疗时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按照你平时的薪金保准计算,治疗时间要有医疗机构的证明。
-
据实支付 有异议可以和我联系
-
看具体案件情况,工伤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