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义乌一家外贸公司工作 于今年7月18离职 原因老板怀疑我有合伙开工厂并拿公司订单给自己工厂做 从中谋取公司利益 离开后 仍有约2W人民币提成未发放 对方说为确保我不会动公司客户信息 余下工资年底发放 直至今天2013年1月17日 去该公司对账 财务说老板只肯发放50% 原因是客户近期常赔款 甚至是我离职前的订单也会扣钱 所以影响到我提成的发放 要确定客户部会扣钱后再说 具体也没给个时间 请问 这种情况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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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提成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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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的做法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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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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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维权吧,仲裁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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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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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