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购买我的房子,于12月3日签订购房合同,赵某给了合同中约定的1万定金。合同中并没明确合同完成时间。直到现在,他一直拖延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可以判其违约,并按照合同赔偿我我违约金。
-
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时间,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时间。你也可以要求对方随时履行,如果对方故意拖延,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
你可以发通知给对方合理的期限履行,否则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
不能直接认为其违约,因为合同中没有约定时间,你可以先发律师函给其合理时间支付余款,如果不支付,可以主张其违约。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