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国企工作了五年,今年合同已经到期,单位 不再给我续合同了,让我 和一中介公式签派遣制合同,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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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在劳动合同满期后,用人单位不再与你们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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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即使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根据最新规定也应该同工同酬,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少受损失,稳妥起见,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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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