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一名在职员工(1996-7-8进入公司2004年6月离职,2004年9月2号重新回到淑女屋公司工作至今。)现公司因业绩问题要裁员,请问对我如何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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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赔付2004年9月至今的经济补偿金,2004年6月之前能否有经济补偿要看你的工龄是否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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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8个半月工资,如公司违法解除双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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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第二次入职起,按工龄计算,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另外再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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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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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公司裁员应给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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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公司应支付你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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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双倍补偿,一年2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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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