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需要搜集证据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这种证据可以是您在工作过的痕迹,同事的证明,每个月固定收到工资的事实等。
一旦能够证明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不仅可以索要补偿金,也可以考虑要求确认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驳回公司辞退决定。请参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如果公司存在未缴社保的情形,可以通过提起仲裁或者举报方式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