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与卖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予卖方三万定金,但签订合同前卖方和中介描述房本一个月内就能办下来。现卖方解释房本由单位代办,本批房本没有办下来,需等大概两个月下一批次才能办下来。
我想咨询,买卖合同中描述50个工作日双方应办理过户。如50个工作日卖方房本没办下来,因此无法过户的话是否可认定卖方违约,赔偿已交的三万定金(合同约定卖方违约赔偿定金)。
另外,我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卖方在50个工作日前三两天办下房本,致使我无法再剩余的三两天内办理完贷款手续而过户,是否算我违约?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