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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企业入职一年,但企业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已提出劳动仲裁,但仲裁结果被驳回,驳回理由是:1、在职曾签收了员工手册(员工手册中有一条内容写到:入职后企业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2、该企业在去年底申报“劳动用工和谐企业”时提交的企业自行编制的员工花名册中有我的劳动合同签订记录。请问以上理由在一审判决是否有效?谢谢!

劳动纠纷
2012-11-06 17:47: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本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 以上理由不能成立,不足以说明用人单位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建议委托律师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过了期限就不能诉讼了。
  • 以上理由不能成立,不足以说明用人单位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建议委托律师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过了期限就不能诉讼了。
  • 仲裁理由不足,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一审,争取双倍工资差额。
  •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不要自行其事了。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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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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