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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是在中山*镇工作,是私人企业,现在我面临的问题如下: 1.我已经签订合同,可是企业以政府对购买社保有名额限制而不帮我买社保 2. 公司用各种理由扣押我们的提成奖金 3. 节假日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天数放假,且节日上班没有额外加工资 4. 在工资中扣取我们的个人所得税,但合同写的工资金额只有1100元/月。 5. 口头协议说做了**工作就可以得到$$元的报酬,但是做完以后就不给。 请问以上5项做法,合法吗?有没有触犯劳动法?是否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劳动纠纷
2012-10-25 12:14: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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