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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有一名员工操作削边的岗位,是一手握住鞋子,另一手用刀片将余料削除,2012年7月某一天此员工说握鞋子的手扭伤了,要求申请工伤,因此前该员在5月份有提起手有点痛,请问此种情况能认定为工伤吗? 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此伤不知道是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受的伤? 公司目前是出于人道出医疗费给予其治疗。 因为伤情很轻,医生建议一边工作一边疗养,但该员目前每天就以生病为由消极怠工,公司该如何处理,请大家多多给予意见,谢谢!

劳动纠纷
2012-10-10 17:06: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