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某食品批发城的一个奶粉商家,于2012年5月找当地经销商进货一批奶粉,奶粉生产日期是2012年3月。由于此款奶粉销量不好。目前仍有接近100箱库存没有卖掉。奶粉出厂价是98元。经销商给我价格是102元。现在马上都是10月了,奶粉生产日期还是3月,于是我想亏本处理掉。我目前售价是80元。但是奶粉厂家找到我,说我的售价远远低于出厂价,违反价格销售体系。要去法院起诉我。可是我又没有跟厂家签合约。我也不是直接找厂家进货。厂家起诉我有法律效力吗?
我现在的困惑是,按照出厂价销售,顾客肯定愿意选择新日期。不会选择我的老日期。。我低于出厂价,厂家又说我违法价格体系。我真是没办法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