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某单位工作了16年,94年去的,工资200元至到09年上半年始终工资200元,下半年300元一直到2010年一月每月开工资680元.我想问工资低,是否违法,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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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层面上:国家规定了最低工资制度,即当地企业在用工时,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兰州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为760元一月,可见企业用工已经违法。
2、但是,维权之后,你母亲的工资得到补偿后,你母亲可能会被企业找出种种理由解约。对于劳动法律师这种困境不能不考虑,就像一位大夫遇到晚期癌症患者一样,化疗的利弊都是应该考虑的。
3、本人非劳动法方面律师,答案并不一定完美,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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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们是可以协商的,是不会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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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你母亲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其次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分好几个段,需要详细计算);
3、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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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