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大哥、妹妹在本地,二哥一直在外地生活。父母于5年前已相继过世,留下一套房产,后面临拆迁,拆迁前,大哥与妹妹两人签了一份协议,约定拆迁妹妹得到一套最小单元的房产即可。拆迁后共分得面积不等的房屋三套,大哥与妹妹两人各自登记产权,无异议。一年后,二哥突然回来,手里拿了一份父母两人共同签署的遗嘱,内容为如果二哥从外地回到本地,那么房产由大哥和二哥继承。二哥要求继承一半,大哥要求妹妹退出房屋,妹妹不同意,商量无果的情况下,准备诉至法院,请问妹妹对一套最小单元的房产要求,胜诉的概率有多少?

继承
2012-09-22 16:01:55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两人共同签署的遗嘱”之效力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存有较大争议,未见“遗嘱”原文,律师难以作出自己的判断。在“遗嘱”有效,因而对妹妹最为不利的情形下,将有如下情况出现:
    1、唯一知道并持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二哥),未履行法定的通知其他遗嘱继承人(大哥)的义务,视为其已放弃了遗嘱继承权(但仍享有法定继承权)。
    2、大哥是在二哥出示了“遗嘱”后才得知自己是遗嘱继承人的,大哥将会以遗嘱继承人的身份继承三套房产的一半。
    3、“遗嘱”执行完毕,大哥仍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参与法定继承的分配。所以,三套房产的另一半,将由兄妹三人平分(有特殊情况则另定各人的份额)。
    4、最终的遗产分配结果将是:三套房产,大哥占六分之四,二哥和妹妹各占六分之一。
    从以上分析可知,即便在最不利于妹妹的情况下,其也占有六分之一的份额,而决不会被排除在继承之外。若出现有于妹妹的情况,则其份额将有增无疑。
    希望我的解答能为咨询者解惑!本律师对继承有深入研究,且多有实践,能为委托人依法争得最大利益。如有纠纷,愿意接受委托,提供法律帮助(记住我的电话号)!
  • 你们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的。
  • 如果遗嘱是真实的,按遗嘱继承房产。妹妹无权继承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如果 遗嘱是真实的,对妹妹不太有利。
  • 以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
  • 拆迁安置合同是无效的,二哥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安置合同无效,后另行订立安置协议。仅仅就事论事起诉不会胜诉。欢迎来电交流。
  • 有遗嘱的话,确实应该按照老人心愿处理遗嘱。不过看来要走诉讼程序了
  • 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一般按照有效遗嘱处理
    2、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 父母在五年前去世时,你二哥并没有回到本地,在当时该遗嘱所附的条件并未生效,这是其一。
    其二,父母去世时,即使二哥在外地,但其作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可以与大哥、妹妹共同继承遗产。
    其三,现如今,妹妹应当可以获得应得的三分之一继承财产份额。
    如果协商无果而诉讼,妹妹的权益可以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 父母在五年前去世时,你二哥并没有回到本地,在当时该遗嘱所附的条件并未生效,这是其一。
    其二,父母去世时,即使二哥在外地,但其作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可以与大哥、妹妹共同继承遗产。
    其三,现如今,妹妹应当可以获得应得的三分之一继承财产份额。
    如果协商无果而诉讼,妹妹的权益可以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 您好,如果遗嘱真实有效,会按遗嘱处理。
  • 以遗嘱为准的。。
  • 房屋产权人是谁?妹妹户口是否在内?表述不清,信息不全,无法准确答复。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