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劳动合同签了一年。到期了,公司没有给我满意的薪酬,我拒绝续签。这样公司对我有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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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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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待遇低于原劳动合同,你可以拒绝续签并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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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以低于原劳动合同的待遇标准要求续签,则你有权拒绝并要求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的,可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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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公司提供的待遇低遇低于原合同为理由拒绝续签的话,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如果只是因为公司不同意给你加薪而你拒绝的话,则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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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