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4年进公司工作,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我所在的部门要关闭,要求我们下岗,至进了公司共签过3 4次合同,这样是不是属长期合同的。而且我到9.30号合同就到期了,这样我能补偿多少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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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签订2次固定期合同,你现在已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工,如果公司裁员,理应先解除固定期劳动者,你在后面的。如果跟你解除劳动关系,需给予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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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入职开始计算时间,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工资,如需律师帮助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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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的话,单位不续签,是要支付补偿金,从08年开始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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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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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