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家和邻居的房子之间有一块3.2米的空地,这块空地本来是我们家之前的住房,但是后来我家建新房子的时候拆了,新建的房子往右边移了3.2米,并且这3.2米也明确的在我们家房产证上标明了是属于我家所有.但是邻居家因为要建新房子,强行侵占我家的这块地基,他的理由是他的墙建在我们两家之间的分界处,那他就要滴水面积和屋檐,所以强行要我们家大概0.5米的地基并且不同意和我家换地.我们家为了维护自已正当权利,在3.2米分界处彻了一座围墙,过了几天后,他们家请来镇上领导,村支书,司法所的,110,还有国土所的来处理,领导一致认为这块地是属我们家所在.邻居家就怒了,当着他们的面把墙砸了.
那我现在就想咨询,第一:邻居的这种做法触犯了哪条法律?
第二:这么多领导在场墙砸了.他们有没有什么责任?
第三:作为一个守法的公民,我们现在应该怎样去维护我们正当的权利?
以上,还请尽快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