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一家深圳的公司工作,但长期在北京工作,类似外派人员吧,只在北京这边上班。公司的绩效制度是根据四个季度考核的标准如果有几个或一个比较低的等级就会降薪。可是我的绩效考核从来我都没看到过,知道考核内容,但是评了多少分,给划的什么等级都不知道,领导只是来北京的时候说过一次说给了个什么等级,其它的都没说过,也没有让我看过,也没有让我签字过,领导就说觉得对我工作不满意,想让我自己离职。后来我发现发工资的时候工资少了,问公司才知道给我降薪了,然后要了我的绩效考核,上面就分数和等级,领导签字,还有一个季度的本人的签字是别人代签的,我也不知道。上面也没有填写理由什么的。就只是评了分数和等级。请问律师这样做合法吗?我可以要求公司不给我降薪吗?或是该怎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非常期待和感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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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单位作法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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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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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法不合法,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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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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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