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售房补充合同在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露天停车位、物业共有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物业公司经营,经营收入用于弥补物业服务费的不足),是否是有了这条小区的公共收益就全部归物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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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共部分的收益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只是代全体业务对物业进行管理、经营等。对于公共部分的收益,可以用于弥补物业服务费的不足、修缮物业公共部分等。对于剩余部分,业主可以要求分配。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公示物业费用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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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剩余的归全体业主。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了解案情出具完整的解决方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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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们的合同约定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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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仍属于业主的,只是冲抵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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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归物业公司所有,只是弥补物业服务费用的不足,比如说公共设施需要修缮等,可以动用这笔费用,你们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出具相关的收益和使用明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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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业主共同所有,而不是归物管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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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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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