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个劳动纠纷方面的问题,我和目前所在的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合同期是1年1签。在2011年的12月底就已经到期了,但是公司没有和我续签,就这样继续让我工作到今。从2012年1月到现在工作了8个月,已经领取过这8个月的工资,我如果现在辞职,是不是可以按《劳动法》要求公司支付我双倍工资?是不是我除了之前在这8个月里正常领到的工资外,可以要求公司再支付8个月的工资给我吗?另外请问支付的工资有定义吗?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这个事情如果我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请问需要走些什么手续?要准备些什么东西,或是需要收集些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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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至于你想劳动仲裁,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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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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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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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