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3年合同,约定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到期后延长三个月,延长试用期与员工口头达成一致,有邮件通知员工,员工无回复确认。在延长的第4天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请问这样劳动仲裁企业需支付多少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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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到期后延长三个月,是不合法的。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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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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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试用期是不合法的,公司可能需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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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违法的,你可要求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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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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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