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一家公司实习。实习期为一个月,当过了两周后突然告诉我,我隶属的部门外包给了别人,要我离职。在此期间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手中有他们给我劳动合同(没有签字,因为上午给的,晚上就被告知离职,没有来的急签,还有我在公司里做的设计稿件)。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民事相关
2012-08-19 13:22:2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可以辞职吗
8136
没签订合同,当挂名财务负责人怎么解除
合同的订立 5977
没签订合同,当挂名财务负责人怎么解除
合同试用期离职有没有违约金
民法典 1162
合同试用期离职有没有违约金
续签的劳动合同还有试用期吗
劳动合同纠纷 521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