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浙江宁波的,请问鉴定工伤八级了。八级的伤残补助金是多少个月,医疗补助金是多少个月,就业补助金是多少个月。我工资是3千一个月,现在处理工伤补助金公司按一千六百多算。请问这样算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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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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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1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7个月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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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补助金是按你本人工资来计算的,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按照社平工资计算,公司这样计算的话,不管哪一项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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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