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入职,和单位签了3年的合同,试用期6个月,但是在试用期中我怀孕了,现在单位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说是我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妇女的“三期”保护不包括试用期在内的。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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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无法与该单位协商解决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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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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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三期”是指: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如需帮助,愿免费协助.可以通过Q Q和飞 信,手机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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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怀孕期间单位不得已“怀孕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可以找其它合法的理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比如你试用期表现不合格。所以,你最近和单位的沟通协调中都要注意。建议你与律师进行一次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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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三期”是指: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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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无法与该单位协商解决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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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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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也适用于试用期,单位会构成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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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不合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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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单位举证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然可以申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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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