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C)于2008年与我姐夫A及其姐夫B一起购地,因当时没有写下字据,想分割过户到BC的名下,A不同意,说是转让给我的弟弟就帮签字办手续,我们没办法,只好以低价转让之,于是弟给了B15万,C10万,10年我打电话给弟要回所欠下的钱,总说没有,一年了都没听电话,我只能到他家去,亲朋在场立下字据:欠条-本人XX到2010年12月1日止尚欠C15万元,定于2011年12月31日前还清,逾期则按所欠款的__%月计息。弟签名、身份证号、日期:2011.10.4,证人签名(父XXX)现在,弟以经贷出钱了,以不欠那么多钱为由,不愿意还这钱。我要如何办呢?特咨询您,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